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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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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08 用户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 |
| 1、会员用户在完成注册后,即可使用IPN网内通话服务,有效期为一个月。一个月内不充值,该号码将被收回。会员进行充值后,即可正常使用IPN服务。IPN服务中心以用户注册完成时间为会员服务起始时间。 |
| 2、会员用户月服务费、通话、呼叫转移、手机短信等服务资费按照资费表相关规则执行。 |
| 3、会员用户的呼叫转移功能除转移计时费按资费标准表计费外,加收增值功能包月费每月 3 元,系统自用户开启此功能之日扣除当月的 3 元月使用费,并在每个月 1 日 0 点系统自动查询用户此功能状态:若为开启状态则扣除当月 3 元月使用费,若用户帐户资金不足 3 元,系统自动关闭该用户此项功能。 |
| 4、会员用户自上次充值有效期截止之日起,每充值 5 元会员号码使用有效期增加一个月(不足 5 元按 5 元计)。当有效期到期而没有再次充值时,会员号码被挂起。 |
| 5、当会员用户处于被挂起状态时,用户可以对帐户进行充值,被挂起用户将被系统自动激活,可以正常使用 IPN 服务,有效期自充值之日起按充值金额计算。 |
| 6、会员用户连续 6 个月处于挂起状态的,将被注销。 |